中新网福州12月1日电 (龙敏 杨飞云)继《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出台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条例》”)的决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权益保护,回应社会关切。
福建省工信厅副厅长许永西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条例》的修改,是福建企业界的一件大事,将为今后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于2008年12月2日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实施以来,《条例》对保护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福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条例》原有的一些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出现了一些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在权益保护方面反映强烈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许永西举例说,个别国家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没有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存在“一刀切”查封的现象;个别地区存在影响企业经营自主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现象;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以及恶意诉讼困扰企业的问题等。
修改后,《条例》强化工作机制,铸就“护企之盾”。许永西指出,修改后的《条例》建立起政府主导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整合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力量,明确责任主体,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企业维权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明确工商业联合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对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较为普遍、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修改后的《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承办涉及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的案件时,应当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于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当依法依规及时调整或者解除惩戒措施并更新相关信息;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信誉的个人和组织,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完) 【编辑:刘阳禾】
中新网西安12月1日电 (李一璠)记者1日从陕西官方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陕西省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育行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该省高校医学类专业布点244个,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本科生1536人,新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3236人,培训镇卫生院骨干医生430人、乡村医生2331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占比提高到36.2%。
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李一璠 摄
据悉,陕西省聚焦卫生健康人才现状,紧盯建设西部卫生健康人才高地、推动学科建设发展、补齐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现实需求,该省卫健委整合现有人才项目,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育行动”。
据介绍,“卫生健康人才培育行动”共设立3个计划:一是以高精尖人才为“头雁领航”,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十四五”时期计划培育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200人(个)。截至目前,已培育领军人才25人,青年人才35人,创新团队35个。
二是以中青年人才为“源头活水”,深入实施骨干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十四五”时期计划培养学科带头人1000人、中青年技术骨干和实用紧缺人才3500人,培训乡村医生不少于3.5万人。截至目前,通过挂职交流和访学研修培养学科带头人455人;通过线上线下、脱产或在职等多种方式培训全科医生、儿科医师、精神科、重症医学、老年医学、职业病防治等专业中青年技术骨干和实用紧缺人才7433人;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优质服务基层行”培训镇村卫生人员20余万人次。
三是以基层卫生人才引进为基础支撑,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计划。总的目标是,“十四五”时期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000名医学类毕业生。截至目前,通过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招聘437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0%以上;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培训985人;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培养47人;通过市县自主开展的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招聘1245人,合计6655人。
陕西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联昌表示,下一步,该省将继续实施好“卫生健康人才培育行动”,加大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力度,加快推动学科带头人访学研修工作,争取“十四五”末3个计划全部超额完成目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