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哈尔滨12月1日电 (记者 姜辉)《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2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注重从污染防治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的治理思路转变,坚持多元共治,树立系统施策“新理念”。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马健在发布会上介绍《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情况。刘心杨 摄
“《条例》的出台,是黑龙江省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污的重要依据,为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马健介绍,《条例》深入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建立地表水环境质量激励问责制度,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广节水减污技术,以工业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水资源分类循环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加大江河、湖泊、水库、湿地等保护与修复力度,培育水生动植物,恢复水体自我净化能力,系统恢复水生态功能。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在各自范围内监管的职责体系,压紧排污者的环保责任。建立上下游、左右岸政府联合协调和定期会商机制,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形成多元参与、区域协作、相互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水污染防治。(完)
中新网江西崇仁12月1日电 题:充实“菜篮子”鼓起“钱袋子” 江西崇仁新乡贤“蔬”写新篇章
作者 巫发阳 杨文辉
初冬时节,走进江西抚州市崇仁县三山乡长仁村甘蓝菜大棚种植基地,郁郁葱葱的甘蓝菜长势喜人,一幅翠绿欲滴的蔬菜画卷映入眼帘,大棚内农户们正在辛勤劳作,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图为抚州市崇仁县三山乡长仁村甘蓝菜大棚种植基地内农户正在劳作。(资料图)崇仁县委统战部供图
为充分激活土地效益,新乡贤黄敏科学调整了基地的蔬菜种植结构,进行分季节多种类穿插种植,上半年种植西瓜、冬瓜等产品,下半年种植甘蓝菜,使得原本普通的土地变成了“黄金地”,既充实了老百姓的“菜篮子”,又鼓起了农民的“钱袋子”。
“我们基地今年下半年的甘蓝菜种植面积达到了200亩,预估总产量可以达到180万斤。同时,因为我们采用了绿色无公害的种植技术,所以甘蓝菜非常受消费者欢迎,销路不是问题。”崇仁县明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敏笑着说。
“大棚经济”不仅是种植户的致富窗口,还极大地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据了解,甘蓝菜种植基地为附近的村民们提供了方便的就业岗位,长期吸纳20余名周边村民在基地里务工,村民成功实现了“土地流转+就地就业”,挣上了“双份工资”。
基地务工农户陈梅英告诉记者:“我在大棚做事已经有3年了,我们村好多人在这里做事,一年可以赚3万元,自己赚钱自己花,还可以减少孩子的负担。”
图为抚州市崇仁县三山乡长仁村甘蓝菜大棚种植基地。(资料图)崇仁县委统战部供图
看到基地务工农户的笑脸,黄敏也信心倍增,“今年市场销售前景挺好,我们基地的效益也可观,明年我们将继续扩大种植规模,努力把甘蓝菜种植打造成为当地的一项特色富民产业,也希望带动更多周边的村民群众一起参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随着越来越多像黄敏一样的新乡贤返乡,他们带头发展起了各种特色产业,崇仁县逐渐衍生出了紫薯、玉米、西瓜等农特产品。
近年来,崇仁县紧盯“项目”和“人才”两个关键,坚持新乡贤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新乡贤+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和市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同时,崇仁县积极发挥新乡贤生力军、智囊团、引路人作用,为助力种植结构调整优化、农民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壮大,实现乡村振兴注入不竭动力。
下一步,崇仁县委统战部将积极做好新乡贤能人大文章,凝聚乡村振兴推动力,加强与新乡贤密切联系,鼓励引导新乡贤回乡投资创业,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把新乡贤“软财富”转化为“硬实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技术、资金强大支撑。(完)